发布时间:2015-02-02 信息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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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办单位名称
海淀区甘家口街道社保所
办事依据
《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》(2005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)
《关于建立全市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》(京劳社医发[2006]9号)
办事范围
领取正式社保卡后必须持卡就医,以下人员可申请手工报销:
①办理退休、灵活就业审核期间发生药费的人员;
②社保卡挂失补办期间社保卡不能正常实时结算;
③遇特殊情况,急诊就医未使用社保卡的人员;
办事手续
需提供材料:
ü 普通门诊:票据(盖章)、明细、处方
ü 普通住院:票据(盖章)、费用清单、全额结账证明(盖章)、诊断证明书(盖章)
ü 急诊门诊:票据、明细、处方、诊断证明书(以上均加盖急诊章)
ü 急诊留观:票据、费用清单、处方、全额结账证明、诊断证明书(以上均需加盖急诊章)
注:申请手工报销期间需压社保卡送交区医保中心审核至报销完成,周期约为15个工作日。待报销完毕后,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申请人到社保所领取社保卡和分割单。
办理地址
海淀区甘家口小区25号居民事务接待大厅1层12号窗口
乘车路线
121、106、603 白堆子口东站
办理时间
每月5-15日周一至周四9:00—12 :00
当年的药费最晚不超过下一年度1月10日申请手工报销。
联系电话
52812523
监督电话
传真
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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